5月20日,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公布,替诺福韦酯、埃克替尼、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%、54%、55%;其中替诺福韦酯降价幅度最大,高达67%,超过此前业界的预期。
一直以来,我国的药品采购政策,无论是采取“综合评分法”或“双信封法”,降价作用仅限于充分竞争的药品,对专利药品和原研药品几乎没有降价效果。
此次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实现高价特药降价,降低患者的负担。对于参与谈判的制药企业来说,通过谈判有望实现降价换市场,实现市场准入。
与以往的省级谈判不同,此次谈判有16个相关部委参与,力度空前。北大纵横高级合伙人、医药行业专家王宏志指出:“对于专利药品、独家生产药品,国家层面的谈判是应该的。对于专利药品,省市级是没有评价能力的。”